世界和平正在消退。2025年,国家间武装冲突的数量超过1946年以来的任何一年,全球自由连续第二十年下降。2026年全球和平指数显示,全球和平程度连续第十二年下降。

维持国际和平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,然而国际法没有公认的和平定义。最近的一项研究综述统计出61种不同的和平概念。医生对照关于健康是什么样子的认识来评判一种治疗方法。如果没有一个对等的和平观念,我们就无法判断我们的法律是否旨在实现和平。
我在Journal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International Law上发表的一篇新文章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,我称之为the Sovereignty of Sentience。这是一个哲学论证,仅以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自身经验中确知的事情为基础,由此得出一个检验和平的单一标准;我认为,这一标准适用于从一个家庭到联合国的任何规模。
你只能确知自己的经验

你知道自己是一个有感知力的生命,拥有对你而言重要的经验:身为你是有某种感受的。你会看见、感受、担忧和希望。但这种经验是私密的。你无法进入其他任何人的经验,也没有人能进入你的经验。你的邻居几乎肯定也有感知力,但你永远无法证明这一点:对她的大脑做核磁共振扫描,也无法让你看到日落在她眼中是什么样子;你同样无法向其他任何人证明你自己的感知力。
在这个意义上,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经验拥有主权,the Sovereignty of Sentience正是由此得名。这里的主权是指对自己生活的自主权,而不是国家主权。
要保护你自己,就必须保护每一个人
假如我们约定只保护那些能够证明自己有感知力的人呢?没有人能通过这样的检验,包括我在内。
假如保护只给予最强者呢?这只在你始终是最强者时才管用,而没有人能永远是最强者。
我们每个人都是因为在婴儿期无力自保、无法证明任何事情时得到他人的照顾,才得以存活下来;而疾病、伤害或衰老都可能使我们任何人再次陷入无力自保的境地。
因此,即使你只关心你自己,最能保护你的规则也是:把每一个人都当作具有感知力的人来对待,也就是给予尊重。我称之为感知力推定。就像无罪推定一样,它决定我们如何对待某人,而无须声称知道真相。宁可多加关照,代价很小。反其道而行之,则会形成一种规则,使我们任何人都可能被当作物来对待。
和平意味着四项保护对每个人都成立
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你的福祉需要什么,因此和平无法保护福祉本身。和平能够保护的,是你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福祉的自由。这需要其他所有人做到四件事:
- 主体地位: 被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来对待。
- 管辖权: 被当作自身经验的唯一权威,不由他人替你决定你的感受或需要。
- 自由: 拥有真正的选择和据此行动的手段。
- 安全: 你的身体、你的边界以及你所建立的生活得到保障。
和平是四项保护对每个人都成立的状态。暴力是其中任何一项对任何人不成立。正义是防止这些不成立的情况发生并加以弥补的日常工作。
分歧是健康的和平的正常组成部分,和平的社会为分歧提供去处,例如民主制度中的政治辩论,在那里,分歧可以得到化解,而不会破坏任何人的保护。
国际法既禁止武力,又允许武力
以这一标准衡量,国际法一分为二。一部分维护四项保护,包括禁止使用武力、战争中保护平民的规则和人权法。另一部分则允许暴力,例如自卫以及安全理事会授权的军事行动。联合国本身的结构也达不到这一标准,因为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,而对这一安排的任何改变都需要征得它们的同意。
我承认,自卫可以是合法的、必要的,甚至是现有选项中“最不坏”的。但它仍然不能被称为和平。一项限制何时允许使用武力的法律或许会使暴力减少,但同时也使暴力保有正当性。

为实现其既定宗旨,国际法需要禁止针对任何人使用武力,并以预防和弥补为默认做法。武力将只用于物体。在森林火灾中,用水龙对准火焰是针对物体使用武力,而帮助人们撤离到安全地带则是正义。在战争中,同样的逻辑允许使坦克失去作战能力,而坦克里的士兵仍然应当得到帮助,被送往安全地带。
文章将这一点作为一个有待检验和质疑的框架提出。如果这一框架成立,同样的标准可以为远远超出战争范围的法律提供指引,从我们如何养育子女,到税收、食品和贸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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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gan, A. (2026). The Sovereignty of Sentience: A 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 to Peace for International Law. Journal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International Law. doi.org/10.1080/20531702.2026.2742056
